通 知
各相关获证食品企业:
继2002年7月起,国家质检总局首先在全国对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酱油、醋等5类食品及其生产企业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2003年7月又对第二批10类食品乳制品、饮料、冷冻饮品、肉制品、罐头食品、饼干、膨化食品、速冻面米食品、糖、味精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今年起开始对糖果制品等第三批13类食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要求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必须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基本生产条件,食品出厂必须经过检验合格,进入市场销售的食品必须加印(贴)市场准入(QS)标志。
根据国质检监[2004]408号文,自2005年7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将对第二批10类食品进行无证查处。鉴于此,环通认证中心特通知如下: 1、凡属于第二批QS认证的企业,如在2005年7月1日之前不能向我中心提供QS证书,我中心将暂停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在2005年10月1日之前仍不能提供QS证书,我中心将撤销其认证证书;
2、凡属于第三批QS认证的企业,请速向我中心提供QS证书;
敬祝商祺!
深圳市环通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深圳质量认证中心) 2005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