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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购物环境新国标已实施
出处:中认网  发布日期:2009/11/2 9:52:19  点击:6767
 

  由商务部下发的《超市购物环境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已于10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标准》从人性化出发,对超市经营场所的空间、设备、卫生标准等都做出了具体规定。虽然这份国标并不要求强制执行,但毕竟为超市购物环境改善设立了参照标准。

  《标准》对超市生鲜食品冷藏做了严格规定,冷藏库(柜)温度为-2℃至-5℃,冷冻库(柜)温度低于-18℃。此外,《标准》还特别强调,冷柜中散装陈列的畜禽类肉品应采用托盘陈列,不应直接放在冰块上,避免融化的冰水降低肉品质量。

  《标准》中对卫生条件也有明确要求:“散装熟食陈列要用专用陈列柜或者网罩遮盖,以防来自购物环境的污染”、“散装食品销售应用防尘材料覆盖,设置隔离设施,以防二次污染”、“熟食和面点的销售人员应戴一次性口罩、帽子和一次性手套。”

  收银区一直是消费者容易产生服务抱怨的区域,结账付款时排长队让很多顾客感觉很是心烦。《标准》规定:“收银台应设有足够的收银通道,每千平方米卖场设有的收银台不少于5个”、“收银通道间的距离以能够同时过两辆购物车为宜”。笔者在某超市看到,由于“寸土寸金”,该超市的收银出口十分局促,两个人勉强挤过,根本无法同时通过两辆购物车。

  《标准》对超市提出了人性化的基本要求,比如“入口处设有台阶的,坡度应缓和,并设有残疾人的坡道”、“采用固定式货架的,应区分通道、称重台、其他区域使用标志”、“所有电子秤计价包装或盒装食品标签必须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等。

  人身安全一直是购物者关心的焦点。在《标准》中,明确规定超市的进出口以及紧急逃生出口要有醒目的标志。同时为了避免由于场地拥挤造成事故,标准重申营业面积小于200平方米的折扣店和便利店的通道宽度应保持在1.2米以上,而仓储会员店以及大型超市应在1.6米以上。

  针对此标准,质监部门有关人士表示,这一标准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将引导整个行业向更规范、标准化的方向发展。

  相关人士认为,新标准实施后,各个超市如果按照该标准进行规范,就将给消费者一个更为舒适的购物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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