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机构(即香港厂商)必须连同其委任的环境技术服务供货商之间的实地评估项目的服务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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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清洁生产伙伴计划秘书处(即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申请实地评估项目资助。秘书处审批申请,通过申请审批后,寄送资助协议给企业 |
申请机构须就每个获资助的申请项目与秘书处签订协议书,并须遵守协议书内所有条款。 |
实地评估完成后,由技术服务供应商向秘书处递交实地评估报告 |
秘书处报告审核,报告通过审核后,发送资助发放事宜通知给企业 |
企业回复资助发放通知,并提供ET开给企业的服务费用的发票或收据 |
一、须知
(a) 申请流程
(b)执行项目的时间表
时间 |
工作 |
两个星期内 |
开始项目 |
三个月内 |
完成项目及提交报告 |
完成项目并提交报告及付款证明后 |
获全数付还已批的资助款项 |
二、实地评估项目必须覆盖的范围
(a)实地评估须针对整个工厂或指定某生产工序、生产线、部门、楼层、独立厂房等。
(b)评估重点应放在可提高能源效益、减少空气污染物排放量及降低原材料的生产工序以及相关的周边能源消耗设备及系统,例如空调,照明,供暖和热水供应,蒸汽锅炉,发电机,压缩空气供应等等;
(c)找出潜在的清洁生产方案(即节能、降耗及减少空气污染方案) 及预期效益,并建议实施清洁生产方案计划;
(d)编写实地评估报告书
三、实地评估执行流程
(a)建议成立由环境技术服务供货商及申请机构代表组成的项目小组进行每项实地评估项目。
(b)以问卷方式收集工厂的生产过程的相关数据 (可参考报告模板内的附表(一))。
(c)根据己收集的资料了解生产过程的工序、操控、物耗、能耗及空气污染情况,以规划现场评估工作。如有需要,环境技术服务供货商应针对目标工序及辅助设备,包括空调、照明、供暖、供热水、供蒸汽、供电、压缩空气供应等进行现场测量,收集物耗、能耗及废气排放等数据。
(d)项目小组将在工厂进行实地评估,包括现场测量等;一般而言,中型工厂的实地评估约为三天。
(e)将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以确定物耗、能耗及排废气的主要来源,然后建议可减耗减排的潜在清洁生产方案。环境技术服务供货商须按措施的成本效益来考虑这些措施的实施优先次序。
(f)将清洁生产措施方案分为「无/低费」及「中/高费」方案,并建议一个实行计划。一般情况下是 •立刻执行「无/低费」清洁生产方案及 •建议执行具经济效益的「中/高费」清洁生产方案。
在总结所建议的清洁生产方案时,环境技术服务供货商应与申请机构或其工厂代表讨论相关建议的执行情况。
(g)环境技术服务供货商须向厂商讲解实地评估的结果及提交报告,再由厂商将报告连同付款证明递交秘书处,以安排付还资助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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